YBX3系列隔爆型粉塵防爆電動機三相異步電動機(機座號63~355)(以下簡稱電動機),按照GB3836.1-2010《爆炸性環境 第1部分:設備 通用要求》和GB3836.2-2010《爆炸性環境 第2部分:由隔爆外殼“d”保護的設備》GB 3836.3-2010《爆炸性環境 第三部分:由增安型e保護的設備》的要求,制成隔爆型,防爆標志為:Ex tD B21 T135℃,可以覆蓋Ex tD B22 T135℃、Ex tD A22 T135℃、Ex tD A21 T135℃,可以替代YFB系列DIP B21 TB,T4/DIP A21 TA,T4的粉塵防爆電機。既適用于工廠具有可燃性氣體場所,又滿足可燃性粉塵場所和可燃性飛絮的場所。電動機電氣性能執行JB/T7565.1-2011《隔爆型三相異電動機技術條件 第1部分:YB3系列隔爆型三相異步電動機(機座號63~355)》的規定。
電動機防爆性能符合GB3836.1-2010《爆炸性環境 第1部分:設備 通用要求》和GB3836.2-2010《爆炸性環境 第2部分:由隔爆外殼“d”保護的設備》GB 3836.3-2010《爆炸性環境 第三部分:由增安型e保護的設備》的要求。
環境空氣溫度隨季節而變化,但不超過40℃,環境最低氣溫為-15℃。
海拔:不超過1000m
當環境空氣濕度、海拔與上述規定不同按GB755規定。